来源:北戴河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0-09-01 17:05:22 阅读量:891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9月25日至11月1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海滨镇党委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4月10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海滨镇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把整改落实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
镇党委对巡察整改工作高度重视,主动认领、全面认领区委巡察组的巡察反馈意见,对反馈的问题“对号入座”,坚决做到真认账不推诿、真反思不敷衍、真整改不应付,切实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以上率下、全员参与,以从严治党的政治自觉推动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巡察组反馈意见后,镇党委多次召开巡察整改工作专题会议,专题部署、研究和推进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工作。成立由镇党委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坚持把做好巡察整改作为当前及今后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按照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扎实做好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
二是抓实责任分解。针对反馈意见,班子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主动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形成台账,明确每项具体问题的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全镇上下层层带动,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形成了镇党委《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工作方案》,确保做到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是从严从实整改。为把整改落实工作抓实抓细抓到位,我镇坚持短期与长期、个性与共性、治标与治本“三个结合”,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完成集中整改,同时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长效机制,推进了整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二、整改落实的成效
经认真对照梳理,区委巡察组反馈的41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40个、基本完成1个。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有差距”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够深入。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制定不周密、落实不严格”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镇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理论学习重点,完善学习制度,制定周密的学习计划并严格按计划开展理论学习,督导科级干部按计划、高质量完成学习笔记。二是坚持每周四机关学习例会制度,建立学习考勤制度,通过持续的理论学习不断提高全体机关同志的理论素养。
整改效果:将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理论中心组和学习例会的学习重点,督导科级干部和机关同志按时完成笔记,利用微信群和学习强国平台开展线上学习,目前科级干部能认真完成理论中心组学习任务,机关同志能积极参加学习例会,理论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联系镇村实际不够紧密,缺乏积极谋划和探索实践,举措不够多,进展不够快”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总体要求方面,2018年和2019年我镇成功申报“美丽渔村”和“美丽中国河北样板村”项目,并积极推动项目落地,利用政策支持进一步改善“西三村”基础设施、完善旅游配套功能,实现村集体经济收入增加。下步,我镇将继续与相关委办局积极联系,争取上级资金扶持村集体建设项目,在减少村集体支出的基础上实现利益最大化。二是挖掘培养农村科技人才、致富带头人方面。充分发挥各级培训阵地和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作用,定期组织农村实用人才进行政策、实用科技知识辅导。充分利用科技下乡活动的契机,组织各类专家上门服务、辅导,适时传播新技术、新知识。实施激励机制,对农村实用人才给予政策、资金和技术倾斜和扶持,解决其后顾之忧;发展吸收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加入党组织,有计划、有比例选拔他们充实到乡镇和村组干部队伍之中,带领群众共同致富;建立农村实用人才专业技术职称评定制度,落实并提高其待遇,增强其责任感。
整改效果:一是实现乡村振兴战略、落实“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 总体要求方面,我镇积极引进相关项目资金以改善村庄面貌,提升旅游配套措施,目前西三村“美丽渔村”项目已全部完成,“美丽中国河北样板村”项目陆庄村已完成,丁庄村项目计划于今年完工,河东寨村项目正在积极申请。通过以上项目建设,西三村村容村貌、基础设施建设大幅提升,为发展旅游支柱产业、促进民宿提档升级提供了优美的环境底色。二是挖掘培养农村科技人才、致富带头人方面,坚持以科技为导向,开展科技下乡、科普宣传、科普培训、印制实用技术小册子等科普活动。2019年9月17日开展以“礼赞共和国,智慧新生活”为主题的全国科普日宣传活动。宣传中大力普及“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活动中共发放宣传资料3000余份;12月19日、20日联合镇各部门分别在陆庄村和草厂村进行了宣传,发放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森林防火等方面资料5000余份。提高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在全镇营造了学科技、用科技、科技致富的良好社会氛围。各村已充分挖掘致富带头人,建立台账。
2. 关于“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有关方针政策和重大决策部署不够到位”问题。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中,镇村整体面貌有很大改观,但是按照常态化管理机制还有一定差距。”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村庄日常卫生保洁。强化对河北远大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的监督,完善月考核制度,将道路保洁、河道保洁、垃圾处理设施保洁、特殊天气保洁、应急任务保洁等方面纳入考核内容,督促保洁公司做好村庄保洁工作。二是强化小区建筑垃圾、杂物管理。我镇辖区内除了单庄村老年公寓小区之外,均没有实行物业管理,日常管理由各村委会负责。由于建筑垃圾、杂物等不在远大保洁公司服务范围之内,针对小区居民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和杂物问题,我镇要求各村建立台账,进行跟踪监督,督促业主及时清理。三是进一步发动群众。结合“两洁两清两化”、党员活动日等活动进一步发动群众维护村庄环境的热情,养成良好社会风气。
整改效果:通过整改,我镇进一步完善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常态化管理机制,形成了村庄保洁市场化管理、垃圾杂物台账式管理相结合的常态化管理方式,并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与其他中心工作结合,一体推进。
3.关于“党组织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镇党委对‘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严格镇党委对“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按照区纪委以及单位内控制度规定的资金支出金额标准,坚持应由镇党委会议讨论通过的支出事项必须先会议决策再执行支付。
整改效果:通过严格镇党委对“三重一大”事项议事决策制度,增强了镇班子成员主动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意识,镇政府履行的重大财务事项更加公开、透明。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村级民主决策程序不规范。”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严格按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河北省村集体财务管理条例》、以及区镇关于村财镇代管工作实施细则,进一步规范村级民主决策程序。要求各村一般性支出必须由村“两委”班子会议决策,村内重大和有特殊规定的事项如村级一事一议项目、征地补偿费的使用分配方案、以借贷或其他方式处分村集体财产等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必须经村民代表或村民会议讨论决定方可办理,并必须对讨论决定事项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
整改效果:村级民主决策程序进一步规范,各村在项目建设、资金使用以及涉及村民利益的事项能做到合理合法合规,并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解除了广大村民的疑惑。
(二)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干部管理不规范”问题。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镇机关存在混岗混编,中层股级干部未按相关规定进行轮岗。”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结合乡镇改革工作,依据改革后“三定”方案,明晰机构设置,明确科室负责人,合理安排人员,明确分工,定岗到人,不再出现混岗混编等问题。建立中层干部轮岗交流制度,进一步提高中层干部综合素质,丰富工作经验。
整改效果:目前我镇乡镇改革已基本完成,已按要求设置8个工作机构,中层干部已明确,人员已到岗到位,今后将严格按照新“三定”方案要求,合理安排人员。
2. 关于“基层党建薄弱”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组织生活不规范”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切实规范组织生活,严格以“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认真、党员队伍管理严格规范”作为基层党组织的党建标准,要求党委班子成员按时参加机关支部每周四的支部学习,建议将“是否认真参与党(总)支部组织生活”纳入年度考核。
整改效果:加强了对党委班子成员的规范管理,切实保证“主题党日”、“机关支部学习日”等支部组织生活的参与度,严格了机关支部组织活动的考勤机制、请销假制度。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三会一课’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严把“党内政治生活严肃认真”的标准,加强培训,严格贯彻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农村、机关、非公等基层党组织党内相关政治生活的督导检查,充分发挥两新党组织党建指导员的作用,加强对非公党支部的党建指导。
整改效果:切实加强对机关党支部以及非公支部的党建督导检查,避免党建指导工作出现“灯下黑”现象,召开机关支部委员会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党组织活动开展的相关工作,切实提高《党支部工作手册》规范记录及管理,指定非公党建指导员,对非公企业支部的党建活动开展工作进行指导,将机关支部、非公支部的党建开展情况纳入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督导检查的范围。
(3)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不规范。缺项漏项”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组织各村书记及组织委员对《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工作进行学习,深入讲解,确保在理解的基础上进行有效记录,同时加强督导检查,避免出现缺填、漏填以及违规填写问题。
整改效果:再次组织《党支部工作手册》规范填写的培训,逐条逐项进行规范填写要求的讲解,每月对《党支部工作手册》填写情况进行指导、检查,对出现代签情况的村进行通报。
(三)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工作作风不扎实,不作为、慢作为问题依然存在”问题。
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在‘一问责八清理’暨基层‘微腐败’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中,镇党委对存在‘双违’、‘创城’不力等问题的40名党员干部进行了问责处理。”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持之以恒的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持续纠正“四风”,坚决杜绝作风不扎实、不作为、慢作为问题。
整改效果:全镇党员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为民服务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2.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整治不彻底。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重布置、轻落实。镇党委领导班子到下辖村督导检查不够,‘解剖麻雀式’调研不多”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镇党委书记带头改进作风,深入基层督导调研,班子成员切实落实包村制度,督导检查各村工作纪律、工作任务落实,深入开展调研。
整改效果:由镇党委书记带头,班子成员包村制度进一步落实,下村督导调研成为常态。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村级党务政务公开不规范。各村普遍存在内容更新不及时现象,”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对党务、村务公开情况定期进行专项督导,切实确保各项党务、村务工作阳光运行。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和区民政局社区办工作人员对全镇各村的村规民约制定修订工作进行督导检查,要求各村严格落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秦民[2019]30号文件),对原有村规民约尽快进行修订完善,要突出新时代新精神新要求,切合实际、符合村民需要,具有可行性、可操作性。
整改效果:对各村的党务村务公开栏及党务村务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问题的村庄及时指导,并督促整改。发放党务公开管理条例,指导各村进行学习,按照要求开展党务公开工作。指导各村严格落实市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实施意见》(秦民[2019]30号文件),对原有村规民约进行了修订完善,并公示在村公开栏内。通过修订村规民约工作,进一步加强了社会创新管理,推进了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树立积极向上的村风民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不到位”问题。(已完成)
整改内容:镇党委会议和行政会议召开不规范,存在党委会与行政会议混合召开的问题,且会议主题不明确。会议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未严格执行末位发言制。
整改措施:进一步明确镇党委会议和行政会议界限,规范会议召开,履行好会议职责,明确议事范围,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严格执行末位发言制度,引导班子成员积极为镇党委当好参谋。
整改效果:镇党委会议和行政会议召开进一步规范,并严格执行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末位发言制。
2.关于“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不到位”问题。
(1)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思想认识上存在误区。在会前准备征求意见谈话记录中出现了要求被谈话对象‘谈十九大学习收获、谈自己存在不足’等内容。”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引导班子成员进一步深化对民主生活会沟通思想、增强团结、扩大党内民主、加强党性锻炼的重要作用的认识,严格规范基本程序,抓住关键环节,切实把好查摆问题关、谈心谈话关、对照检查材料撰写关、批评与自我批评关、整改落实关。
整改效果:班子成员对新形势下贯彻落实民主生活会制度的思想认识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民主生活会的制度活力进一步保持。
(2)针对区委巡察组指出的“村级专题组织生活会不规范。各村普遍存在专题组织生活会材料不完整,无签到表、民主测评表及总结报告问题。(已完成)
整改措施:严格督导各村党(总)支部做好会前准备,对各村党支部专题组织生活会工作指派专人负责,对文字材料、会议流程进行严格督导、审查。对各基层党组织的民主评议结果要进行复审并公示,确保民主评议工作规范开展。
整改效果:召开专题党建工作会议,强调组织生活会召开的规范性要求,加强包村干部对村内党组织生活的参与和指导,对存在问题的村约谈村干部,对存在问题进行情况说明,在全体大会进行通报,加强对党组织活动开展的督导检查。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海滨镇党委将继续认真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求,保持力度不减、节奏不变,继续以高标准、严要求推动整改问题的落实,确保整改成果运用到位,推动各项工作取得新成效。
(一)强化党的领导,不断提高统领事业发展的能力。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作为最重大的政治原则,不断强化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能力建设,增强班子凝聚力、战斗力和整体合力。夯实基层党组织建设,进一步强化基层党组织整体功能,严格党内生活,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团结引领党员干部职工切实增强“四个意识”,自觉向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区、市党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看齐。
(二)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坚持把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制度和工作机制,下大力气推动解决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坚持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学习党章、尊崇党章,自觉接受监督。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落实“两个责任”,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努力实现干部清正、职工清廉、政治清明。
(三)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规矩,着力构建长效机制。运用好区委巡察成果,深入开展纪律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两个《准则》、四个《条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强力正风肃纪,盯紧重要节点,抓牢具体问题,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和执纪问责力度,坚决遏制“四风”反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征求意见时间为2个月(自2020年6月22日至8月22日)。联系方式:0335—4041016(工作时间);邮政信箱:北戴河区海滨镇人民政府;邮政编码:066100;电子邮箱:bdhhb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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