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北戴河区纪委监委 发布时间:2021-08-06 17:45:12 阅读量:330
1.机关车辆由办公室负责统一管理并调度,严格按照公车管理制度执行,基本原则:首先保证主要领导应急用车和各室机要办案用车。主要领导可直接通知司机出车,机关其他同志(包括司机)不得擅自使用车辆,能合用的不单用,以免造成浪费。
2.司机对车辆安全负全责,遵守道路交通法规,严禁酒后和身体不适驾驶车辆及带故障出车。做到小修不进厂,大修先报告,尽量减少开支。必须送修时要及时向办公室说明所修部位及所需大概金额等情况,经主管领导同意后送指定地点维修,修后经领导审核,由办公室负责结账,不得自行办理。
3.机关车辆收车后实行办公楼前后停放保管制度。每天收车后视情况清洗干净停放在楼前后停车场,司机不得将车私自开回家过夜,以防丢失、被盗。
4. 出车前,外出人员需先到办公室提出用车原因,由办公室统一调配车辆,司机不经办公室调配,一律不得出私车,严禁将车借给他人使用,凡直接找司机出车,司机有权拒绝。
5.车辆购买用油,由办公室统一采购充值,采用每车一卡,专卡专用,司机每次加油后需在本人用油登记本上填写用油量、金额及每次出车情况,办公室在对充值卡充值前,需对上一次的用油进行核对。
7.车辆要保持日常清洁,保养清洗时需到指定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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