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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工作程序

来源:秦皇岛市纪委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20-09-01 14:24:07 阅读量:1257

     

受理:接受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线索和材料,并予以处理。

初步核实:按照规定对受理的违纪违法线索和材料进行初步核查和证实。

立案:按照管辖权限经初步核实认为确有违纪违法事实,依照规定决定立案。

调查:通过调查收集证据,查明违纪事实。

移送审理:对经过立案调查并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在调查终结后向案件审理部门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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