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组织机构

派驻机构

区纪委监委第一派驻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17家单位)。依据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根据派出机关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监督重点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的单位,下同)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和中层干部,督促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督促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

区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18家单位)。依据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根据派出机关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监督重点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的单位,下同)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和中层干部,督促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督促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

区纪委监委第三派驻纪检监察组

负责综合监督(18家单位)。依据党章党规、宪法和监察法,根据派出机关授权,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监督重点驻在部门(含综合监督的单位,下同)领导班子及区管干部和中层干部,督促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督促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

©中共秦皇岛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秦皇岛市监察委员会 版权所有 冀ICP备0517413号